信息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者: 粤创 时间:2024/7/2 17:53:24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拟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饭堂饭堂承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C2024(CG)06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饭堂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饭堂饭堂承包服务项目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650000.00 |
650000.00 |
1家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能反映资信证明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③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取得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等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6)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整体磋商,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磋商都被视为无效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2日起至2024年07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报名。为方便本项目澄清联系,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3)磋商文件费转账截图;(4)经办人的相关证明资料(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网上登记:供应商银行汇款,并通过向代理机构邮箱FSSYCZB@126.com发送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
3)账号:44050166727300000030
4.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但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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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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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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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价格(元/包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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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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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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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请填写可以接收快递的有效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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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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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标书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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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负责投标的人员)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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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标书人 (签名或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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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需开具招标文件费发票(默认电子普票),请把以下信息发送到本公司的邮箱:(1)项目名称;(2)招标文件费500元;(3)投标单位名称;(4)投标单位纳税人识别码。 |
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北京时间早上9:30(9:00开始接收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668号汇源豪庭6号岗139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yczb.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1.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大道29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41303
2.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89号3座2层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57-86260021
传真:0757-86260021 邮政编码:528200
网站:http://www.fsyczb.com/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