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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 粤创    时间:2020-8-17 9:21:45

项目概况
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CG2020-0024
项目名称: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同时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信息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6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并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 C 或以上的。(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8 供应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9 供应商对拟派安全员的资格要求:拟派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专职安全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0 供应商须具有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发的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并在有效期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条款规定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与具有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发的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的公司有合作,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等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合作公司满足本条款规定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合作公司及供应商公章)。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7日至2020 年0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方式:网上登记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0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三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2020年08月28日9:00分-9:30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三楼。(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内容:

工程内容

工期

最高限价

杨西大道以东、西江大道以南地块填土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

人民币3,200,000.00

注:1. 详细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监管部门: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4.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进入投标现场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   进入。供应商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获取说明
2.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操作及要求如下:
2.1.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1.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工本费用在提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
3.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方法参见注册指南(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7-88809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路4号中盛大厦1411室
   联系方式:0757-8626001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6002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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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FSSYC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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