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ANNOUNCEMENT
发布者: 粤创 时间:2022/8/1 17:21:07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股份合作经济社(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定于2022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对均安镇南浦村均荷路工业区地块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项目(项目编号:YCZB21JM124)进行公开竞投。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相关情况和规划指标:
1、标的物位置:标的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村均荷路边。
2、标的物相关用地信息:
批文号 |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建筑用地面积 |
防护绿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建筑物使用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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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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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建用地[2013]124号 |
SD-J-01-02-01-05 |
均安镇南浦村均荷路边 |
6658.35㎡
|
1759.84㎡,竞得人支付7919元/年,该租金不可调整,为不可竞争费用 |
35%-60% |
1.5-4.0 |
二类工业用地 |
不少于40年 |
(注:地块:10%≤绿地率≤20%,建筑高度:工业建筑≤50m;配套建筑≤80m。)
(由于本项目地块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中,以上相关的规划指标以最终取得的用地许可证为准。)
3、标的物可用作工业及其配套用途,标的物的开发投入由竞得人负责。使用期满后,竞得人的一切投入按《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协议》(详见竞投文件的《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协议》,下同)规定执行。
4、标的物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擅自转包或分包。
5、在竞得人开发经营期内,竞得人负责对标的物按照高标准的工业厂房建设和经营管理,并且要求从交地时间开始三年内建设完成规划条件下交地范围内的所有物业。需建设不低于20000㎡的建筑面积。相关开发均应按照合同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标的物的建筑设计方案(要求标的物厂房建筑不低于40年使用年限,第一层层高不小于6.5米,其余楼层标准层层高不小于4.5米,标的物建筑按规划标准。)和竣工验收均须经过招标人确认同意方可实施;竞得人自行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标的物的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工程的进度、工程的质量和资金运作情况等,所需的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二)地块厂房及相关物业建设完成期限:竞得人36个月内完成建设规划条件下交地范围内的所有物业并通过招标人的竣工验收,如遇不可抗力原因、疫情防控或招标人原因导致迟延竣工验收的情形除外。建设完成期自签订合同后并且签订交地确认书开始计算(交地标准:建设用地招标人已完成通水、通电、获得用地许可证)。
竞得人开发经营年限:20年,自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开始计算年限。另外,不论工程进度如何,签订交地确认书36个月后竞得人必须开始支付招标人额外收益。
(三)竞得人开发经营额外收益:自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如签订交地确认书36个月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竞得人亦必须开始支付招标人额外收益),招标人将按实际移交的土地面积乘以中标价格元/年/亩(四舍五入到百位)计算收取竞得人开发经营额外收益。竞得人开发经营额外收益每五年后递增10%。
(四)竞得人开发经营额外收益收取方式:自招标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如签订交地确认书36个月内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竞得人亦必须开始支付招标人额外收益)起三个月内支付当年收益。
(五)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协议》后自动转为本项目地块建设工程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后,招标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0%;当竞得人投资建设金额达到2000万元,招标人退还地块建设工程剩余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额外收益(建筑用地6658.35㎡)竞投底价(不含税):人民币35000元/年/亩。
(七)在经营和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治安、安全责任及人身事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详见《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协议》。
(八)竞投保证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元)。
(九)其他建设要求和相关事宜:详见《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协议》。
二、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申请报名参加竞投。
(二)凡是拖欠招标人费用的意向竞标人,须在缴交完所欠费用和罚金后,才能参与本次竞投。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竞投规定、对招标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标人参加竞投。
(四)对于曾经违反竞投会场纪律、扰乱竞投秩序的意向竞标人,招标人可拒绝其参加本次竞投会。
(五)竞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六)竞标人必须承诺标的物的整体投资建设金额(以造价清单实际结算价为准)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自地块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投资建设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自地块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投资建设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竞标人应在各投资期限到期后3个月内将投资项目明细及证明报招标人审批,招标人应在收到竞得人资料后30日内确认数额,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审计,投资建设金额以招标人确认的数额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投。
三、竞投方式
本次竞投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请详细阅读《竞投须知》。
四、竞投公告发布媒体
竞投公告将于以下媒体发布: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网、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村委会公告栏、代理机构网站。
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事项(包括公告、澄清、修改等)均于上述媒体发布。
五、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竞投文件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1.1 网上登记:竞标人网上汇款,并通过邮件(FSSYCZB@126.com)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2 现场登记:竞标人需凭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现场购买竞标文件。
(二)现场报名的竞标人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竞投文件。
2.1《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3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竞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不接受现金形式。现场报名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网上报名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文件的,具体账号【账号:62284 01457 04826 0069;收款人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梅花园支行】。
(四)竞标人购买竞投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投文件的竞标人的竞标。但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竞投文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五)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标人应当在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3A层1411室(广佛地铁𧒽岗站B出口、千灯湖A出口))购买竞投文件,竞投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为了提高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竞投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竞投的竞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竞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六、竞投保证金的缴交和退回
(一)竞标人必须将相应的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股份合作经济社,开户银行:顺德农商银行,账号:0901-8800000592。同时,必须确保存入的保证金在(2022年8月12日)下午17:00前以竞标人实名到账(银行转账单上必须注明:均安镇南浦村均荷路工业区地块厂房建设及开发经营项目,否则不能参与竞投。同一宗竞投项目每个实名进账账号只能参加一次)。
(二)竞得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能竞得本项目开发经营权的竞标人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束后,将在竞投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七、其它事项
(一)竞标人必须在竞投会开始前30分钟内(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9:30)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安分中心交易大厅(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签到处办理竞投登记手续。
(二)竞标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迭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及没收其保证金。具体按本竞投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招标人不组织勘察标的物现场,各竞标人可自行安排。
(四)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工商、税务、消防验收等申报有关手续。
(五)竞得人不得利用项目场地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违约并应独力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其使用权以及没收竞得人缴交的所有款项。
(六)竞得人自行负责整个项目场地的日常秩序管理,若项目场地周边邻近发生任何纠纷,亦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七)在项目竞得人开发经营期内,竞得人须承担对标的物及标的物上现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清洁、消防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包括消防和用电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八)竞得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等经营费用、门前卫生三包、综合管治费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在项目竞得人开发经营期内,竞得人需承担项目用地的消防安全责任,应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合同要求对场内财产、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竞得人须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竞得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十)竞得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和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指挥调度;在项目竞得人开发经营期内,若竞得人有违反合同相关规定,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南浦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25576742
(二)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411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260027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