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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道巷道硬底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者: 粤创    时间:2022/12/12 16:39:09

项目编号:YHZ2022-026

1.招标条件

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道巷道硬底化工程经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详见《杨和镇工作会议纪要》【2022】8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民委员会、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清泰村委会拆旧复垦提留资金及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道巷道硬底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中标人须于签订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每延迟一天进场,应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逾期超过七天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道巷道硬底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清单内容。招标控制价:1,223,131.1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3.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提供网页截图为证明文件。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网页截图为证明文件。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3.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3.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4.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1.3被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4.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1.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1.7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截图打印件;

4.1.8省外企业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4.1.9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4.1.10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4.1.11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4.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旁)。

4.3注:成功报名后凭报名表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500元/份,售后不退。

4.3.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获取

4.3.1.2网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FSSYCZB@126.com)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4.3.1.2现场获取:现场获取的供应商需凭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获取招标文件。

4.3.2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形式。现场获取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网上获取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文件的,具体账号【户名: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账号:44050166727300000030】。

4.3.3已获取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前派交易员缴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3年1月3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三楼开标室)。

6.3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下同)均应在开标前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原件收据以及在本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到场。面交招标人验证,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表上签名报到,迟到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6.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高明区政府网站杨和镇信息专栏、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fsyczb.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邮件方式通知。

8.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清泰村民委员会、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屋边村李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联系人:杜先生,李先生

电话:13702959246,1322697779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1411室

联系人:李小姐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6260027

传真:0757-86260021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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